現場監管工作公告
根據國家能源局統一部署,國家能源局第二現場監管工作組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7 月 26 日,在云南省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的現場監管工作。
現場監管工作組將嚴格對照《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的通知》(國能發監管〔2023〕38 號)明確的監管(監督)工作內容和有關政策法規依據,通過聽取情況介紹、查閱資料、實地走訪、現場摸排和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,深入開展現場監管各項工作。
現場監管工作期間,如需反映涉及監管(監督)工作內容有關情況的,可通過 12398 能源監管熱線、微信公眾號和 APP 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。對有關個人訴求、涉法涉訴信訪等不屬于現場監管(監督)工作內容的,依法依規進行處理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能源局第二現場監管工作組
2023 年 6 月 13 日